建立和完善校企联合培养的组织机构

为了使校企全程合作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能够顺利进行,成立了工程人才校企联合培养指导委员会,力求搭建校企合作交流平台,总体指导、协调和管理高校与企业在卓越工程师培养上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合作,促进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目标、培养方案和考核标准,开发课程体系和实践项目,指导毕业设计,共同管理实践过程,共同评价学生,形成校企共建、共管、共评的校内外实践教学模式,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1、校企联合培养指导委员会组成

指导委员会由10名校内外专家组成(见表1),委员会主任由校企双方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高校方面的参与人员包括相关学院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院系负责人;企业方面的参与人员应包括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后勤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及企业专家。

 

图4 校企联合培养指导委员会组织架构

 

表1 校企联合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职称/职务

备注

周汝中

合兴集团

高级工程师/副总裁

主任委员

周宏明

温州大学

教授/副院长

主任委员

姜锐

温州大学

副教授/专业负责人

校外实践基地负责人

于国涛

合兴集团

教授级高工/模具中心总经理

 

叶旭荣

合兴集团

经济师/总经办主任

 

马双兵

合兴集团

工程师/人力资源部经理

实践基地办公室主任

冯洋

合兴集团

高工/汽电公司经理

 

周晨

温州大学

讲师/教研室主任

 

申允德

温州大学

高工/研究所所长

 

叶熹僖

温州大学

助理研究员/教学科长

 

 

 

图5 指导委员会会议

2、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制订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校企全面合作计划以及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研究并制订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包括经费投入、激励措施、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等方面,负责与政府和社会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政府和社会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全面指导校企合作并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实践教育基地办公室

在指导委员会下设置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的日常事务和与校内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包括起草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协议,实习计划及实习岗位安排,为参与实习的学生购置保险,提出校企合作的政策和制度建议等,并定期向指导委员会汇报校企合作工作的进展情况及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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