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企业合作开展项目研究的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师科研业务水平,也为广大企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与服务,鼓励教师与企业合作开展项目研究,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企业委托我校教师开展的项目,经费以横向课题的形式转入我校专用财务账户,按照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实行管理,并承认教师的科研工作业绩。
二、允许教师作为第一负责人、企业为第一承担单位的各级科研项目,可作为职称评审支持材料。
三、与企业人员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按照署名顺序,计算相应的科研业绩。
四、校属、院属实验室为经过学校备案的企业合作项目共享开放,实验设备使用除材料费外,在允许条件下,经相关教师申请可免费使用。
五、教师为企业所做的技术讲座、培训等,承认其工作量业绩。
温州大学科技处
2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