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到企业学习和实践的规定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13 浏数:

学生到企业学习和实践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一、目标与宗旨

根据本院有关卓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卓越班学生有合计一年的企业学习要求。为落实、深化校企合作有关协议,推进专业建设改革与行业企业需求接轨,加强卓越班学生教学管理,根据学院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有关规定,针对在企业实习的卓越班学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相关限定

1、学生

本规定所适用之学生,特指在本院各专业就读的卓越班学生。

2、企业

本规定所适用之企业,特指本院所属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企业。

3、实习岗位

本规定中所指之实习岗位,特指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设定的专业面向的目标工作岗位(群)。

4、校内指导教师

本规定所指之校内指导教师,特指在实习期内,根据实习学生所在实习企业、实习岗位的具体情况,本院所指派的与实习学生、实习企业保持直接联系,对实习学生进行直接指导,以确保实习学生状态可见、可控,确保生产实习顺利、有序执行的专职教师。

5、企业指导教师

本规定所指之企业指导教师,特指在实习期内,根据实习学生所在实习企业、实习岗位的具体情况,实习企业所指派的与实习学生、学校保持直接联系,对实习学生进行直接指导,以确保实习学生状态可见、可控,确保生产实习顺利、有序执行的企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6、实习考核

本规定所指之实习考核,特指在实习期末,根据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实习态度与表现,结合实习工作内容与业绩,由企业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分别对实习学生进行评价,最终综合形成该实习学生的生产实习成绩的教学环节。

三、操作规程

为规范实习学生赴企业生产实习的实施过程,确保实习学生状态可见、可控,确保企业实习顺利、有序,特拟定操作规程如下:

1、启动条件

本院各专业卓越班学生,应准备以下材料:《企业实习申请表》、《机电工程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协议书》。

2、申请与审批

学生向院教学科提出申请,提交《企业生产实习申请表》、《机电工程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协议书》;由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提交院领导审批。审批通过的学生,成为实习学生,进入下一环节。

3、实习启动阶段

实习学生在离校前,须签署《机电工程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协议书》,并填写《机电工程学院学生校外实习登记表》,确定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学生进入实习企业的实习岗位后,须在到岗后的5个工作日内,确定企业指导教师。

4、实习过程管理

实习学生在实习企业进行实习期间,须遵守实习企业的相关工作制度,服从实习企业监督管理。

实习学生在实习企业进行实习期间,实行周报(或双周报)制度。即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须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交实习周报(或双周报),内容以实习企业的要求为准。

实习学生在实习企业进行实习期间,校内指导教师须及时关注实习学生动态,跟踪了解学生实习工作状态与学习生活状况,并与企业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实习指导、实习管理、安全管理工作。

实习学生在实习企业进行实习期间,院领导及专业负责人,应根据实习学生的分布情况,或根据临时突发状况,赴实习企业进行考察、巡视,以便加深对实习企业的了解,切实掌握实习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状况。

5、实习后期管理

在每段实习期结束前2周,实习学生须开始准备《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正文应不少于1500字。内容须紧密围绕工作岗位,侧重于记叙实习过程,可摘录行业企业现有资料或文献,同时总结实习收获,总结走出校门进入社会的实习感想感受等。

《实习报告》须在实习期结束前的最后1周内,提交企业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完成成绩评定后,提交校内指导教师。

6、实习考核

参照《学生企业学习成绩的评定办法》执行。

四、其他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实习学生赴企业进行实习工作,须根据每年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并完成对本规定的修订。

3、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所有。

五、附件

1、《校外实践基地企业目录(2012)》

2、《企业实习申请表》

3、《机电工程学院学生校外生产实习安全责任协议书》

4、《机电工程学院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登记表》

5、《实习周报》模板

6、《实习报告》模板

7、《企业实习成绩评价表》

 

 

 

 

 

 

                                                 温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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